包裹邮件通知停止了,是否就表示追踪历史也被删除?USPS的Tracking基础FAQ把通知请求和系统记录放在两个问题下说明。[1] 前者关注消息服务持续多久,后者关注不同邮件类别与服务的记录保存时间,不能只用一个“有效期”将两者合并。
“How long are records kept for tracking”下的表格写明:USPS Tracking Service为120天,Signature Confirmation为1年;Priority Mail Express、Certified Mail、Registered Mail、Numbered International Mail,以及Adult Signature Required或Adult Signature Restricted Delivery相关服务为2年。表格先列服务类别,再对应保存期,因此不能脱离类别说“USPS追踪全部只保留120天”,也不能把所有带签名名称的服务一概改写成2年。
这段文字说明,所保存记录包括访问包裹历史,以及可提供时的Proof of Delivery。[1] “可提供时”是信息范围的一部分,并没有保证每一项记录都附有签名证明。对客户服务资料而言,准确表达应保留这个条件;记录保存年限本身,不会凭空补出某件邮件原本没有的证明内容。
通知请求的时钟从另一事件起算。FAQ说,电子邮件与短信更新请求在提出请求后的两周内有效,之后请求关闭;物品一旦投递,也不会继续收到通知。这里的“两周”关联的是请求,而不是从某次扫描开始的包裹记录寿命。投递后的停止条件还说明,通知不会因为两周尚未满,就必须继续发送。
由此可见,“没有继续收到消息”与“系统不再保留历史”不是同一句话。仅用前者不能证明后者已经发生;反过来,记录还在保存期内,也不表示会不断有新消息。消息是否继续与请求和运输更新有关,历史保存则按表中的服务对象表达。本篇没有测试任何追踪号,也没有替具体包裹确认当前可查状态。
本文采用美国USPS当前读到的这份公开FAQ,原页未明确发布日期,不与其他年代的宣传口径混用。120天、1年、2年和两周各有明确对象,它们说明客户资料如何表达保存与通知服务,不构成法律留存义务、赔偿时效或交付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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